近日,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旨在推动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责任主体健全安全责任体系,不断提升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有效防范质量安全风险。
通知明确,全面加强行业源头治理。严格审核从业人员资格,办理省级审批权限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任职资格等条件应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申请暂定一年有效期延期五年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技术负责人业绩应当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等级B级以上,业绩技术指标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同时上传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同时,强化勘察设计项目信息管理,项目信息已录入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管理系统的,勘察设计企业可通过“环节补录”功能补充录入勘察设计招投标、合同登记、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业绩技术指标等信息,并根据项目信息分级管理权限,向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审核确认申请。其中,中标公示、合同签订、施工图审查完成、施工许可证发证四个环节任一日期在2024年9月1日之后的项目,勘察设计企业可通过一体化平台录入工程项目信息,并确保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根据项目信息分级管理权限,向县级或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入库申请。
此外,严格审核技术装备,初次申请、增项省级审批权限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暂定一年有效期延期五年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技术装备的数量、型号需符合资质标准规定,并提供企业技术装备购置发票备查。对发票等技术装备资料造假的申请企业,依法依规实施惩戒。
此次源头治理相关要求与资质动态核查、诚信管理体系深度联动,对不符合现行资质标准的勘察设计企业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预警标注,被标注期间不得申请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许可事项。信用信息与企业资质动态管理、人员注册等事项挂钩,持续加大对勘察设计领域质量失信行为的约束惩戒力度,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导向作用,构建权责明晰、奖惩并举、常态长效的行业信用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