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住建厅发布《推动全省建筑业做优做强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在款项方面提出:
一、培优市场主体
扶持骨干企业:建立政企结对帮扶机制,支持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组建“大建工”集团,打造“投融建营”一体化综合承包商。
加快民企发展:清理政策壁垒,支持民企参与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建筑等领域;推动央企/国企与民企联合体参与基建项目;优化民企信用贷款服务。
二、变革建造方式
推广装配式建筑:提升基础设施装配化水平,对装配率A级(混凝土)及AA级(钢结构)以上项目给予省级资金奖补。
发展智能建造:建设产业互联网平台,支持成都等7市试点;对成效显著的城市、企业及项目予以奖补;智能建造新增费用纳入计价。
建设产业园区:布局“1+N”建筑产业园区(成都建省级总部园区),吸引央企、省外企业入驻,给予土地及税费支持。
推动科技创新:支持工业化技术、智能工具研发;落实高新企业税收优惠;鼓励申报专利、工法及省级技术中心。
三、优化产业结构
拓展业务领域:引导企业进军大型基建(隧道、轨交、能源等)、“三大工程”、城市更新及新基建(新能源、5G基站等)。
提升外向经济:支持企业拓展省外重点市场,组织推介活动,表彰对外开拓先进企业及个人。
四、强化人才队伍
培育专业人才:支持人才申报省级专家库、职称评审及荣誉奖项(如勘察设计大师)。
壮大产业工人:推动产教融合,建立培训基地;探索技术工人财政补贴,完善技能认证互通机制。
五、加大金融支持
减轻资金负担:政府/国企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0%;全面推行保险/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禁止指定出具单位;实施双向履约担保机制;保障企业账户正常资金流动。
增强融资能力:扩大抵押物范围(在建工程、设备等);支持发行债券、信用贷款;对绿色/智能建造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六、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审批效能:简化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支持企业合并重组,明确联合体业绩认定规则。
规范市场秩序:严打违法发包、欠薪等行为;落实工程实名制;推行信用评价差异化监管。
实施期限: 自印发之日起5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