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意见》提出,充分挖掘现有水源调蓄工程供水潜力,加快推进已列入国家规划的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
《意见》提出,主要目标是:到2035年,现代化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完善,防洪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江河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水文化繁荣发展,影响力显著增强;江河保护治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人水关系更加和谐。 全力保障江河安澜 构建流域防洪减灾新格局。统筹处理好洪水蓄、滞、泄、排关系,优化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布局,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应急抢险救灾能力。坚持流域和区域相协同、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统筹干支流防洪体系建设,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增强应对极端暴雨洪水的韧性。 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健全由水库、河道及堤防、蓄滞洪区等组成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推进防洪水库建设,提升已建水库防洪能力,强化库容管理。定期开展水库水闸安全鉴定,及时除险加固。推进大江大河干流堤防达标建设,加快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加快推进蓄滞洪区建设,完善功能布局,加强空间管控和产业引导,依法加强蓄滞洪区管理,严控人口迁入,引导区内人口有序外迁。 强化洪涝灾害风险防控。强化交通、通信、供水、能源等重点领域防洪抗灾能力建设。以洪水高风险区为重点逐步推行洪水保险制度。坚持旱涝同防同治,在确保防洪安全前提下,促进洪水资源化利用。 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增强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充分挖掘现有水源调蓄工程供水潜力,加快推进已列入国家规划的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完善城市供水网络,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形成多水源、高保障的供水格局。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分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加强抗旱应急水源和小型引调水工程建设。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改造,在水土资源条件适宜地区新建一批现代化灌区,健全农业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 发挥水资源综合利用功能。加快推进西南地区水电基地建设,合理布局、积极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实施小水电站绿色改造提升,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规划建设。巩固提升长江黄金水道、珠江、京杭大运河黄河以南段等航运主通道功能,有序推进内河航运发展。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完善水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坚持以水而定推进国土绿化,严禁脱离实际建设人工湖、人造水景观。 加强江河水生态保护 建设江河绿色生态廊道。以保障防洪安全、稳定河势、规范流路为前提,推进河湖库岸线和滩区生态整治。严格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科学全面划定河湖库管理范围,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依法纵深推进清理河湖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严禁侵占破坏河湖库。科学确定河湖生态流量目标,强化生态水量调度与监管。恢复河流连通性,加大水生生物保护力度,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 持续改善江河水环境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扎实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及安全评估。加强南水北调水源区、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等重要水源补给地保护修复。强化重大引调水工程输水沿线、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监测和保护。健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水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加强江河水环境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进重要河湖生态保护治理,持续提升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河湖。 完善江河保护治理机制 进一步强化全流域管理。按照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强化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完善江河保护治理规划体系,加强规划实施和评估管理。开展防洪、生态、供水、发电、航运等多目标综合调度,实行流域骨干水工程联合调度。强化工程质量安全和运行管护,加强水库运行管理,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 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发挥省级总河长牵头抓总作用,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完善流域省际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在重大引调水工程输水干线推行河湖长制。建立河湖定期普查制度,实行河湖名录管理,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深化改革创新。推进水利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推进用水权改革,完善水价形成机制,落实好水资源费改税政策。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机制,加强优质金融服务供给,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以数字孪生流域为重点,系统谋划推进数字孪生水利体系建设。健全江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强化科技赋能。加强江河保护治理重大问题研究、关键技术攻关、装备研发和成果转化,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强化水工程安全监测监控,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快科技人才培养,为江河保护治理提供人才支撑。